佛山市延长电动自行车过渡期号牌使用期限通知规定

举报 2023-05-21 18:30 编号:136300

导语 佛山蓝色电动车过渡期号牌截止日期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止;黄色电动车过渡期号牌截止日期延长至2022年9月30日止。详见正文。

佛山市公安局

关于延长佛山市电动自行车过渡期号牌使用期限的通知

广大电动自行车车主

根据《佛山市公安局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的通告》(FSBG2019059),佛山市原定2020年2月1日启动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工作,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相关工作推迟至2020年3月份逐步启动,对佛山市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工作进度带来了一定影响。为充分保障广大群众利益,进一步助力群众生产生活步入正轨,佛山市公安局决定延长佛山市电动自行车过渡期号牌使用期限,具体如下:

一、在用符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旧国标)或符合新国标但未取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凭有效材料注册登记核发过渡期号牌(蓝色)和行驶证,在佛山市辖区内通行(管制路段除外)截止日期由2022年1月31日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二、在用既不符合新国标又不符合旧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凭有效材料注册登记核发过渡期号牌(黄色)和行驶证,在佛山市辖区内通行(管制路段除外)截止日期由2021年1月31日延长至2022年9月30日止

三、核发蓝色、黄色过渡期号牌的电动自行车,在过渡期届满后,号牌作废,禁止在佛山市辖区内通行。已经印制并发放的电动自行车过渡期号牌,不回收重新印制过渡期截止日期。

佛山市公安局

2021年1月25日

原文链接佛山市公安局关于延长我市电动自行车过渡期号牌使用期限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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