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盐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举报 2023-06-25 10:30 编号:136266

导语 根据《关于明确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的通知》(盐医保发〔2022〕62号)等文件要求,2023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照护保险集中参保缴费工作已经开始,缴费标准如下。

盐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一、市区(市本级、亭湖区、盐都区、开发区、盐南高新区、大丰区):

居民医保和照护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同步缴纳,具体标准为:成年居民(不含在校学生),每人450元(含照护保险30元每人);在校学生、托幼儿童及其他未成年人,每人250元(照护保险个人缴费部分暂免征缴)。

二、其他县(市):

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成年居民(不含在校学生),每人420元;在校学生、托幼儿童及其他未成年人,每人250元。

【缴费时间】

2023年度居民医保(含照护保险)集中参保缴费期为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温馨提示】

1、居民医保通过个人缴纳和财政补助共同筹集保费,主要对参保人员因疾病等发生的医疗费用进行保障。

2、照护保险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通过个人缴费、政府财政补助、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划入按3:4:3的比例按年度筹集资金,主要为参保人员因年老、疾病、伤残导致失能后的基本生活照料和相关医疗护理服务进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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