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哪些企业可以缓缴住房公积金

举报 2022-07-20 22:55 编号:13612

导语 扬州住房公积金缓缴范围为受疫情影响的我市注册缴存企业,缓缴期限由2022年9月30日延展至2022年12月31日。

支持政策的实施范围,由受疫情影响较重的中小微企业拓展至受疫情影响的我市注册缴存企业。

企业可以选择在5%-12%区间内重新自主确定缴存比例(缴存比例应为整数),但单位和职工的缴存比例下限均不低于5%。阶段性支持政策期满后,企业应当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规范缴存。

企业在与职工协商一致后,可通过“扬州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结合企业实际,填写《阶段性缓缴住房公积金申请表》或《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申请表》(样式见附件,需经过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同意),也可到各住房公积金服务网点或通过邮寄方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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