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湘潭疾控发布防疫提醒

举报 2023-10-01 09:30 编号:134191

导语 9月1日湘潭疾控发布防疫提醒:所有外省来(返)潭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潭,入(返)潭后实行3天2检。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8月31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本土确诊病例307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596例。中秋假期即将来临,为严防疫情输入和传播,湘潭疾控发布如下防疫提醒:

一、主动报备行程。所有外省来(返)潭人员请至少提前1天通过湖南省居民健康卡中的“入湘报备”报备行程。近10天以来有西藏自治区,海南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青海省,重庆市,辽宁省本溪市、大连市,四川省成都市、南充市,陕西省西安市、神木市、渭南市,天津市津南区、西青区、蓟州区,湖北省武汉市,河北省石家庄市、承德市,河南省三门峡市、开封市,江西省鹰潭市,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广东省深圳市,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其他国内疫情报告地区旅居史人员,请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组)、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备(点击查询:湘潭市各社区(村组)疫情防控报备电话报备电话,并配合落实集中隔离、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相应防控措施。

二、落实管控措施。所有外省来(返)潭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潭,入(返)潭后实行3天2检。即抵潭后在交通场站(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和各交通健康服务卡点及时进行落地检1次,入(返)潭第三天再做1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第2次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出来前,非必要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进入公共场所;7天内有一定范围社区传播或已实施大范围社区管控措施的县区旅居史的来(返)潭人员,实施7天隔离医学观察。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者严格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有关规定落实相关措施,具体措施请查阅外省入(返)湘人员健康管理措施清单

三、谨慎外出旅行。倡导就地旅游休闲。有外出旅行计划的人员,要尽量避免前往有本土疫情发生的地区,并密切关注全国疫情发生地区公布的感染者流行病学调查活动轨迹信息以及中高风险区调整动态。出行前通过中国政府网及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询目的地最新疫情防控政策,主动配合当地防疫措施,途中做好个人防护。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等可疑症状及健康码异常等人员,要履行个人防护责任,及时主动报告并开展核酸检测,在未排除感染风险前不出行。

四、加强个人防护。广大市民要继续坚持做好个人防护,进入室内场所或在户外人群聚集的场所要佩戴好口罩。注意保持社交距离,不扎堆,不聚集,避免在通风不良、空间密闭的场所长时间停留。

五、积极接种疫苗。凡符合接种条件的群众请主动到辖区接种单位接种新冠疫苗;年满18周岁已完成全程接种满6个月的请尽快完成加强针接种。60岁以上老人为易感人群,无明显接种禁忌的,请尽快完成全程接种。加强免疫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同源加强免疫或序贯加强免疫。

注:以上政策内容来源于9月1日湘潭疾控官微发布的 湘潭疾控发布紧急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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